华南师范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学硕士(MPA)招生简章
2007-01-29 19:54:00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2007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创建于1933年8月,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校。学校共有24个学院和1个学系,61个本科专业,1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54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5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广东省重点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以及一批省部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和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科院院士3名,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600多名。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实力,为我校开展MPA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代码490100),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而设立的,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

根据学校的优势,设置的招生方向有:行政管理、科学领导与系统管理 人事与社会保障管理、宏观经济与区域发展管理、行政法学、教育管理。

三、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设置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信息技术及应用、英语等7门核心公共课程。

2、专业课程:每个方向设置5门专业课程。

3、选修课程:若干门。

四、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六、报名办法

1、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持《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以及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scnu.edu.cn/~yjshc2/yjsc2/index.html ,一式二份(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审查地点: 2006年7月25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正常进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第二课室大楼)。(外省考生请于7月20日前将资格审查表原件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寄至我办审查,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名确认。若考生被录取,须于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广东省的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7-23日,网址:http://xwb.gdhed.edu.cn。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3、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需按规定时间到所在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广东省现场报名时间:华南理工大学现场确认点为7月25-31日,深圳大学现场确认点为7月28-31日,两个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地址: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办公楼4楼研究生部。考生本人须亲自到现场报名以采集图像信息。

外省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事宜请咨询当地省学位办。

七、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22日。

政治理论在联考成绩公布后由华南师范大学组织考核。

八、考试参考书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MPA联考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其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编)、MPA专业学位联考真题精解及标准化题库。

上述联考大纲、指南及相关复习资料可到华南师范大学书店购买(陶行知塑像对面,建行隔壁,或西门附近西区分店,电话:85211236)。

九、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全部学费3.3万(分三个学年交清)。

十、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

十一、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员,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二、报考咨询电话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85213863

(2)MPA中心:

人事与社会保障管理方向、宏观经济与区域发展管理方向:

老师 电话:39310146

E-Mail: mpa168@163.com

行政管理方向、科学领导与系统管理方向、行政法学方向、教育管理方向:

老师 黄老师 电话:39310586

E-Mailggyyjsh@126.com

十三、MPA考前研讨班

1、报名时间:6月至8月7日,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周末9:00-11:00,3:00—5:00。

2、报名地点:

(1)华南师范大学第二课室大楼301(石牌校区,节假日不办公)。

(2)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大学城校区文科3栋3楼)。

3、报名手续:①填写报名表。②交正面半身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③交报名费50元。

4、研讨班时间:2006年8月19日-9月16日每周周末上课(开课前仍可接收报名)。

联系电话:85215432(暑假),39310586(开学),上课地点:研究生院110室

5、研讨辅导科目及收费标准:

(1)辅导科目: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逻辑、数学)。

(2)收费:每人800元(不含教材资料)。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登录途径: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办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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