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一、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

    在我校建设一批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创新性人才为目标,加强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的创新,整合优质课程资源的研究生精品课程。通过开展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使我校具有一批一流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和教学管理的优秀研究生课程,带动和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与水平。

    二、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1.课程设置、建设与改革

课程的设置符合研究生课程体系要求,有利于学科课程体系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及学科(特别是一级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课程的建设和改革较好地体现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学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或有利于学生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体现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且具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和作为我校研究生课程的特色。

2.师资队伍

主讲教师具有教授职称,有5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改革与建设能力强、教学水平高,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课程注重梯队建设,至少拥有1—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本单位教师,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

3.教学内容

课程教学能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把握得当;能体现其实践性、先进性和前沿性,有利于激发研究生的创造性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本科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实验(实践)型课程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正常开展实验实习、调查研究、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4.使用教材

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教材及参考资料的知识含量高、具有先进性。有系列化的自编的正式出版教材,并形成文字教材、电子教材、辅助教材和参考资料相配套的立体化教学用书、教学软件和上网的课程优先立项。

5.教学模式

教学方式、方法科学、灵活,考核形式科学、规范,符合课程设计要求和当今教学改革发展趋势,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利于促进研究生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科研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有利于研究生个性化发展。

6.教学特色

采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聘请国内外专家参与教学教改工作,将现代化教学手段(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等)用于教学过程和课程建设。为鼓励在研究生课程中营造数字化、信息化环境和外语教学环境,对那些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进行网络课程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将予以优先考虑。

7.教学研究

任课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教改工作,潜心研究教学规律,教学研究成果(论文或综合报告等)突出,并具备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

8.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明显,获得研究生的普遍好评,或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三、立项建设范围和重点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范围是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所有列入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培养方案的、本单位确认的优秀研究生课程。包括:

1.全校性研究生公共课程;

2. 课程建设基础好、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的一级学科范围开设的学位基础课、专业基础理论课;

3.反映学科重要前沿领域的研究生课程,具有跨学科与交叉学科性质的研究生课程。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当年项目申报通知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产生建设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名单,核准后公布。

五、项目管理

1、主管部门职责: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规划;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合理安排和拨付项目经费;审查项目进行及验收;备存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材料。

2、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质量;管理项目经费;按要求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遇到目标调整或更换负责人,需要及时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经费管理:专款专用,超支不补;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期下达,立项后下达50%,中期检查合格后下达50%。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课程的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及课程开放所涉及的网上教学资源建设,包括:调研旅差、小型会议费、图书资料费、计算机小型耗材、课件制作和网络资源开发费、劳务和咨询费;项目终止或撤销,停止继续拨款,并收回已拨经费剩余部分。

4、项目中期检查

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进展、建设经费使用和课程资源上网开放情况等,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如未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检查不合格,将暂缓下拨建设经费,并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终止项目建设及剩余建设经费的拨付。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精品课程验收申请报告。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由主管部门发放“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证书。如不能如期验收,可以提交延期3个月的申请,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验收、不接受验收检查或弄虚作假的,终止该项目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项目负责人五年申请我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资格。

6、精品课程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的优质公共资源,将在我校研究生公共学习平台上对全校研究生开放。自立项建设起应建立专门网站(网页),将教学大纲、课件、录像和参考资料等上网,免费开放。

六、相关待遇

研究生精品课程除享受荣誉称号外,该荣誉可作为精品课程项目组成员申请其个人奖励、评优和评定职称时的参考条件。获得“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研究生课程,可推荐参加国家(省)级的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

本实施方法归研究生院(处)解释。

 

                                  研究生院(处)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