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导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6号)和《关于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管理系统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40303号)文件精神,为完善我校导师库的信息数据,完成学位中心专家库数据的上传及管理工作,请各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导师进入导师信息填报系统填报或修改信息,并完成各自学院导师信息数据的审检查、审核工作。
一、导师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1)今年3月份新增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请及时登录导师信息填报系统,填写个人信息。若为导师库中已有的导师,请及时登录平台修改新增的信息。
(2)之前已填报过“导师信息填报系统”的导师,也请登录平台修改和核实个人信息,尤其是专家类别、指导专业类别、手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件等。
(3)导师信息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4年4月9日至4月18日,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导师信息库中原来未有信息数据人员操作流程:进入研究生处网页-学科导师-导师信息填报系统,点击左上角的“导师信息填报”填报相关信息;
导师信息库中原来已有信息人员操作流程:进入研究生处网页-学科导师-导师信息填报系统,点击左上角的“导师信息查询修改”,修改更新即可。
二、学院审核导师填写信息:
各学院负责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1)检查学院所有导师的数据是否都在导师库中(包括全职和兼职,必须是学校发文公布的),导师库中缺乏数据的,请及时通知相关导师登录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并汇总告知学位办。如有重复信息,请删除重复信息。
(2)审核导师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注意导师的人事情况是否正确(退休、调离);交叉型的导师请在导师信息备注栏注明(比如同时在其他学院指导研究生,或者同时是其他学院的导师等情况)。
为完善导师库的信息数据,做好学位中心的专家库建设,请各单位办公室及时通知有关导师进入导师信息填报系统填报或修改信息,并与4月18日前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检查审核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85211118
校学位办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