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校自1997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在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生物)等14个专业领域招收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我校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职教育硕士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期间)不超过6年。从第一学年开始,我校主要采取“寒暑假在职兼读+短期集中”的方式(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还须在第一学年9月-12月脱产学习1学期),用3年时间完成在职教育硕士培养全过程。第三学年6月底或7月初,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培养计划
我校在职教育硕士培养,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2个阶段: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其中公共课(含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由研究生院负责,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教学管理由学院负责;教育硕士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该阶段包括开题、撰写、送审和答辩等环节。
1.第1学年(第一年7月至次年6月),安排公共必修课、部分公共选修课和专业课学习。其中第一个暑假为第1学期,第一个寒假为第2学期。入学后,各学院将为在职教育硕士新生确定导师,导师将负责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回工作单位后,仍要加强与导师的沟通和联系,接受导师的业务指导。在第2学期集中上课时,一般要求意向性地选定学位论文题目。
2.第2学年(第二年7月至次年6月),完成所有课程教学任务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其中第二年暑假为第3学期,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公共选修课和专业课授课。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结束后,各学院要召开学位论文审题会,通过审定的选题,学员填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审核表》并提交各学院备案。开题结束后即开始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位论文撰写要保证有一学年时间,期间教育硕士应有至少1个月以上时间到校集中。
3.第三学年(第三年7月至次年6月),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送审和答辩。第三年12月底之前,教育硕士要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提交导师和所在学院。各学院要组织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送审通过后,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工作于第四年4月底之前结束。学校将于第四年7月初举行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仪式,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人员,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三、关于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有关在职教育硕士教学的工作通知、管理规定、下载表格等资料,统一发布在以下网页链接:华师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教务→教务管理→专业型硕士,要求研究生经常登陆网页浏览。
每名研究生在管理信息系统中都有一个账户,账户登录窗口位于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左上角。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111”,用户类型为“学生”。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应及时登陆系统,浏览有关系统通知、查询所修课程及成绩、提交学位论文资料等。首次登陆系统时,请及时修改密码。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