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第三批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通知

各院所: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合作单位建设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全面开放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我校继续开展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申报遴选工作,经各学院申报和专家评审,批准揭阳一中等9个单位为我校第三批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并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2015年将给与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经费1万/个,用于推动基地建设。

 

 

                           研究生处

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我校第三批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