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12-25 1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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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院所招生计划与通讯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需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4.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可适当放宽;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除外;

6.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7.在校研究生在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8.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和学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

四、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最终录取类别一致,因此造成不能录取的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1.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采用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形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在被录取前须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0元,按学制收费。请点击此处查询奖助学金规章制度

六、报考手续

1.招生计划:《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院所招生计划与通讯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定招生计划,即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的预招生总数,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关于各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具体情况,报考时可咨询相关学院)。

2.网上报名:我校博士生招生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使用IE浏览器)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月12日

报名网址: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doctor/index.jsp

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3.网上缴费

报名费16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缴费网址:http://pay.scnu.edu.cn/pay.html

    缴费时间:2015年1月14日-1月16日

4.提交材料

请严格按照下列序号顺序将报考材料排列成册。

考生须在2015年1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考材料、报名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发放准考证。(相关表格请在报名系统下载)

①报考登记表;

②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后必须打印报考信息表才算网上报名成功,且必须在网报结束前打印,逾期无法打印报考信息表)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且必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现役军人须提交政治部意见。

⑥政治审查表;

⑦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一般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从档案里复印的,请管理部门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⑧两份以上本学科正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以及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所报考的导师除外;

⑨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两课教师计划、辅导员计划)、专业学位(教育博士,领域代码045171、045173)博士生的报名材料按照相关简章要求提交。

凡达不到上述①、②、③、④、⑤项手续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七、报考资格审查

1.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进行网上报名、不交报名费、不将报考材料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查验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4.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才可下载准考证。初审不通过结果1月底或2月初会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请关注查看。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生请在2015年4月3日8:00—2015年4月10日12:00期间登录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外邮寄。

九、考试与评价

1.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专业指导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二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考试时间:2015411(周六)上午下午、12日(周日)上午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笔试,三小时,时间:2015412(周日)下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3.复试

待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方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时需验证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

复试时间和地点:由专业指导组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三小时。

 十、录取

    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一、其它

本校硕博连读生必须按本简章第六点要求履行报考手续,否则无法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项计划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报考手续与本简章一致,具体内容见相关简章。

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15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出售。

所有考试科目必须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我们不组织招生专业目录以外任何科目的考试。

"★"表示该专业是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表示该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该专业是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

"※"具有国家重点实验室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办公地址: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楼)

邮政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邮编:510631

网址: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或http://zsb.scnu.edu.cn/zsbv6/index.htm

咨询热线:(020) 8521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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