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完善,建设全面开放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将组织我校第四批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由我校各学院学术型研究生专业与科技创新型企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或学校等机构联合申报,也可以多单位联合申报,并以我校为主要责任主体。

我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要从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充分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结合本专业实际,积极统筹校内外资源,加强联络,建设适合本专业学位发展的联合培养基地,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申报要求
  本次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申报主要面向已有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专业。各有关申报单位应按照《华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管理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学科的申报工作。
  三、材料报送
  1.申报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一式2份;
  2.合作双方签署的协议书;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请在20154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308),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hc3@s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支持

为鼓励和推动我校积极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建设,探索和积累基地建设经验,将对通过审核批准的基地给予经费支持,项目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