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职教育硕士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安排

(一)报到时间

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9:00—17:30。

(二)报到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303室)。

(三)报到要求

新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和网上缴费成功的网页截图打印件,携带彩照小一寸1张、大一寸2张到报到处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研究生院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含报到当天)。

二、开学典礼

开学典礼将于714日(星期二)上午9:00举行,具体安排于开学前在网站发布。

三、学费标准与缴费方式

(一)学费标准

在职教育硕士学制3年,按学年收取学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批文,我校2015级在职教育硕士学费标准为22000元/年。

(二)缴费方式

2015年4月1日—5月30日,我校将开通网上收费平台,收取在职教育硕士学费,不受理任何其他方式缴费2015级新生应根据网上收费平台收费说明(附件1)于缴费期限内登陆缴费平台网站(超过缴费期限收费平台将无法登陆),完成网上支付,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将“缴费成功”的网页截图保存在手机内或打印好,并妥善保管,报到时作为入学审核材料之一提交报到处。

(三)其他事项

1.关于学费收据分多笔金额开具多张的问题。考虑到部分地区对本地中小学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有学费补贴政策,我校可将每学年学费总额分多笔金额开具多张收据。有报销需求的教育硕士,必须在入学时提交纸质申请,附上工作单位关于报销规定的证明(须列出要开具收据的张数、每张收据的金额、每张收据的抬头单位全名,且每个抬头单位都须在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抬头单位一般为2个:××中学和教育局>)。个人自付金额不再单独开收据,该金额计入工作单位金额内。申请者在读期间,均按此方式开具多张学费收据。入学后不再受理学费收据分金额开具多张的申请。

2.根据华师〔2009〕146号文规定,凡是不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不予注册、不予办理相关证件、不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

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在广东省50个山区县(山区县名单可在研究生院网页查询)任教的专任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可申请学费补助9000元”。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山区教育硕士与当地教育局签订申请学费补助协议书(附件3,须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研究生院再报教育厅。省厅下拨的学费补助款将直接用于抵扣第三学年学费中的9000元,第一、二学年全额学费和第三学年抵扣后的13000元学费仍须按时缴纳。

四、校园一卡通办理

一卡通用于借阅图书、用餐等,是必备证件。该卡由校一卡通中心提前制作,入学后按专业收齐费用后统一到中心领取(每卡收100元,含充值金75元和工本费25元)。

五、住宿安排

学校提供学生公寓自愿住宿(住宿费16元/天,含床上用品,暂无空调)。也可提前2个月自行预订有空调的继教院住宿部(85211279)、留学生公寓(85210085)客房。

六、学籍变动(休学、退学与复学)

2015级新生如因个人原因(如经济情况、健康问题、工作安排等)今年暂时不能入学,必须办理休学1年手续(休学期满前1个月,必须办理复学或再休学手续),学费可在下一年复学时缴纳。确定放弃入学的,须办理退学手续。学籍变动受理时间为5月10日—6月10日,其他时间不受理。请在确定今年不能入学后再申请休学或退学。休学或退学申请表请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网址见本须知第九点),填好后发邮件到hszyxw@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休(或复、退)学+专业+姓名+学号<附件1>),我处将及时回信确认。如未收到回邮,请致电联系我处确认学籍变动情况。

七、专业调剂

我校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一律不接受跨学院跨专业调剂。

八、教学安排

2015级新生于715日(周三)开始授课,具体课程安排将于7月初在网站发布(以报到当天公布为准)。请提前登陆网站了解各专业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和课程安排。

九、部门信息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电话:020-85211116;

电子邮箱:hszyxw@126.com(教育硕士工作专用邮箱);

在职教育硕士通知发布、信息浏览、表格下载网页:

华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教务→教务管理

 

 

附件2:2015级在职教育硕士学号.xls

附件1:在职教育硕士学费网上平台收费说明.doc

附件3:山区学费补助申请协议书.doc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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