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生核实及更改个人信息的通知

各院(所)、各毕业生:

为方便今后进行毕业研究生学历注册和学历认证,现把学信网学籍注册系统中的2015年预计毕业生学籍注册数据(数据另发)反馈给各学院核查。如个别毕业生不在名单里,请直接添加在数据上并用红色标注(留学生,硕博连读的学生数据无需增加);如数据有更改的,请直接更改原数据并用红色标注(准考证号学信网在第6位自动添加了“1”,无需更改)如只申请毕业答辩,不申请学位的,请用黄色标注:2015年不毕业的请用蓝色标出(数据不用删除)。请各学院于61日前把核实后的名单电子版发至173815915@qq.com,如有研究生需更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请持相关更改证明材料直接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308室)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更改个人姓名的,须提交公安局开具的更改姓名证明、新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出示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二、身份证号码由原来15位升至18位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三、由于身份证号码重复或其它原因而更换身份证号码的,须提交更改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号更改证明、新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出示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审核统一由学院进行。由于个人信息是否一致关系到学历能否在学信网上进行注册以及将来的网上认证,还请各位2015届毕业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果没有进行核对或是没有及时提交相关更改材料造成学历无法认证,后果自负。

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201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