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所)、2015届毕业研究生:

为了做好离校手续的办理和后期就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时间:78日前

二、2015届毕业研究生开始启用离校系统,所有手续在离校系统上完成,具体操作见《离校系统使用指南(研究生)》(附件)。所有毕业生完成离校手续后,学院生成《华南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离校审批汇总表》,于717日前盖章后交研究生管理办(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1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B306室)备案。

三、放假期间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请先拿就业协议书第二联(红色联)和第三联(黄色联)到管理办(石牌校区:研究生院301室,电话:85211117;大学城校区:行政楼B306室,电话:39310082)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

附件:《离校系统使用指南(研究生)》.docx

 

 

研究生工作部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