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博罗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

博罗自秦始皇33年设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广东惠州市辖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部,东江中下游北岸。东与惠州市区相接,南与东莞隔江相望,西连增城,北靠龙门河源,毗邻港澳。在半径100公里范围内有广州香港深圳惠州东莞河源6座大中城市和惠州机场、深圳机场、广州白云机场以及大亚湾港口;是珠三角和穗港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京九铁路经济增长带的咽喉地带。博罗是珠三角最大的可连片开发的县区,是全国百强县之一。境内的罗浮山,集道、佛两教于一山,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体,是中国道教十大名山之一,素有“岭南第一山”和“中国道教圣地”之美称。博罗土地肥沃,四季如春,年平均气温21,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发展“三高”农业条件优越,是广东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博罗户籍人口80万,外来人口40万。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15万人。博罗县的大部分乡镇说客家语;西部的石湾、园洲2镇则以粤语为主;有数千人说畲语。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客家文化、南粤文化在此相互辉映交融,使博罗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博罗已经建立起外向型经济为主导,贸、工、农协调发展的经济格局,已成为一块充满活力和希望的热土,成为充满商机的风水宝地。

    博罗中等专业学校是博罗县人民政府主办的职业学校,学校在2000年就获得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学校地处博罗县城,开设中职专业15个。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我校人才结构,促进我校专业建设,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博府[2014]12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15年计划引进一批优秀的高层次人才,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专业

    招聘对象:全日制研究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招聘人数和专业:具体详见博罗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能力、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必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有关说明

   1、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四、咨询联系

博罗中等专业学校    曾老师  0752-6229930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6291791                             

 附件:                          

1、博罗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博罗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