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研究生担任创业学院“创业工作助理”的通知

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拓宽研究生资助渠道,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创业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招聘助管,作为创业工作助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申请者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4、2015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三、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在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有余力从事助理工作,可以坚持一学年以上;

2.严守工作纪律,注重团队合作,有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

3.工作能力强, 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做事耐心细致,大公无私,有奉献精神;

4.形象好,气质佳,文明知礼,表达、沟通能力强,能胜任基本的办公室接待工作;

5.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海报设计经验、熟练运用photoshop等图像编辑理软件者,有宣传视频、微电影等编导制作经验者,文字功底良好者优先;

6.熟悉新媒体工作,有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公众平台建设运营经验者优先;

7.具备一定学术科研能力,有社会调研经验者优先;

8.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名额为10人(石牌、大学城校区各5人)

五、岗位职责

1.编撰创新创业动态简报

收集国家、各省市、全国各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实时动态;归纳研究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模式与经验;收集整理创业资讯和学生创新创业案例;编撰创新创业工作简报等。

2.协助开展创新创业研究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调查研究,承担与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科研任务和科研课题等。

3.辅助创新创业课程及培训

协助创新创业课程开设,组织开展创业讲坛、创业沙龙、创业培训,担任创业培训、创新创业精英班班主任等。

4.对外联络与沟通

负责与校外创业导师的日常联络与关系维护,邀请校外导师和企业家入校讲座;组织学生参观企业、参与实习实践;保持及拓展与校外机构的联系和合作等。

5.基地管理与团队辅导

协助创业学院相关老师运营我校创业孵化基地,做好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团队进驻等工作;协助导师对我校创业团队开展辅导与培训工作,指导创业团队参加创业类比赛等。

6.其他工作

维护创业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参与组织实施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项工作;完成创业学院其他专项工作等。

六、待遇

1.一经录用,即可接受一系列创业就业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及工作技能;

2.提供各种学习与实践的机会,充分接触企事业单位,提升就业竞争力,实现个人全面发展;

3.享受学校规定的助管岗位津贴800元/月;

4.授予聘书。

七、招聘须知

采取招聘、三轮考核和择优录用的办法。报名者经过报名、面试、资格审查、试用期考察等程序以后,由创业学院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1.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自身特点,经导师同意,登录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网站下载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于1016日下午5:30前交到石牌校区旅游管理学院北楼一楼创业学院109办公室或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区311办公室。同时上交本学期课程安排,如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同时附上。咨询电话:020-85212265(石牌校区)或020-39310853(大学城校区

2.根据创业学院通知进行考核及面试。

3.接受系统工作技能培训,试用期为一个月,通过试用期者正式录用。

注:创业工作助理聘任期为一学年,担任创业工作助理者不得同时担任其他“三助一辅”岗位。

附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35840Bytes)

 

创业学院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