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A)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第一批(A)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581人,其中普高50人,职高30人,初中96人,小学323人,幼儿园80人,民办幼儿园2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A)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已经就业的(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属招聘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职教专业课教师暂不作要求。
4.身心健康。
5.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A)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具体条件
1.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或生源地的报考条件:
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院(系)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在校期间获得学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不限生源地报考条件:
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月7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5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临平红丰南路116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的须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以外户籍的可提供户籍簿复印件);
(4)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
(9)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职教专业课等紧缺岗位报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放宽。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总成绩(即专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余杭教育网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数、面试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为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5.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由考生选择应聘岗位。如有岗位放弃者不再替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6.考察
由招聘学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7.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在余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录用人员于2016年8月凭《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录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约,取消录用;录用人员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第一年不能转正,并延长一年试用期,第二年仍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约,取消录用;按期转正者,须在所聘任学校服务满五年。
(二)余杭高级中学、余杭第二高级中学、五常中心小学(杭师大附属学校)、余杭区蔚澜学校招聘岗位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其他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五、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须经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3.查询成绩、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2016年第一批(B)类教师招聘简章在本次招聘结束后发布。
7.本招聘简章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89170012(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邮箱地址:89160282@163.com;
余杭教育网网址:http://www.yhjy.gov.cn。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一: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A)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27648Bytes)附件二: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A)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36352By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