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各位校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通知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均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
对此,我校高度重视,由主管校长牵头,召集了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专门工作会议,研制了我校学位证书编制方案并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由我校美术学院负责设计工作,现将三套设计方案予以公示,欢迎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对设计方案进行踊跃投票,请慎重投下您的一票,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投票网站地址:http://module.scnu.edu.cn/enquiry/2
投票截止日期:2016年3月1日
若有具体意见和建议,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建胜 联系电话:020-85211118
邮箱:yangjs12@m.scnu.edu.cn
校学位办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