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有效改善我院教师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及《 关于做好2016年用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人函[2015]4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招聘对象为2015届未就业及2016届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或博士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招聘计划2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下表。

长治学院2016年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
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用人计划

专业/学科门类

学历

1

教师岗

4

艺术学

硕士

2

教师岗

3

文学

硕士

3

教师岗

1

哲学

硕士

4

教师岗

6

理学/工学

硕士

5

教师岗

2

管理学

硕士

6

教师岗

4

教育学

硕士

7

教师岗

2

经济学

硕士

8

教师岗

1

历史学

硕士

9

教师岗

1

法学

硕士

总计:

24

 

五、招聘方式

赴部分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招聘公告。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我院赴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所需证件: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本硕期间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资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研究生须持在校生证明、研究生证及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填写并提交《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贴好照片)。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领导组组织招聘工作人员赴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招聘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小组主要以科研论文、专著、参与课题、发明专利、本硕期间成绩单以及其他专业获奖材料作为审核依据。

4.招聘测试

招聘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分别在相关院校、科研院所或本校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基本条件审核通过人员数和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岗位,需要组织相应的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如不达3:1比例的,须经初试考核合格方可直接进入复试,初试考核合格分数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复试分数须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考生最后总成绩须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方可取得被聘用资格。复试成立由5-7位专家组成的课堂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考核小组(本单位专家不超过1人)。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过程全程摄像。

5.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院招聘工作组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结果,在此基础上按照《长治学院2016年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计划表》分专业计划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注:应聘人员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6.体检、考察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经学院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7.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2.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安排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并切实做好招聘环节中的保密工作。

3.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统一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把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学校有关领导、校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

九、联系方式

地址: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长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 苏老师

联系电话:0355-2178016

邮箱:rsc2178016@163.com抄送zsgy2016@126.com(请在主题注明博硕英才+姓名+职称+学历学位)

详细信息:http://www.91boshuo.com/zhaopin/10954.html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2

长治学院2016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身体状况

 

照片粘贴处

 

家庭住址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外语水平

 

第一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应聘岗位

 

联系方式

 

(从高中填起)
学习经历

经历
工作实习

 

科研情况

 

获相关技能证书及荣誉情况

 

小组意见 资格审查

                                       签字(盖章) 
                                                 
     

备注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