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教育系统高中学校进校园现场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2016年华师站)

开平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毗邻港澳, 是闻名遐迩的中国碉楼之乡,拥有广东省第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又是珠三角城镇发展地区性的副中心城市。全市总面积165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8万,旅居海外华侨及港澳台同胞75万人,是全国著名的侨乡。中心城区三埠,三江六岸环境优美,素有“小武汉”之称,历来是重要的商埠和货物集散地。曾先后荣获全国明星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教育强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曲艺之乡、中国碉楼之乡、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全国食品工业强市等称号。开平,已经发展成为宜居宜业的理想之地。

开平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给教育带来了一个又一个发展机遇,高质量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打造出一大批高标准的等级学校,全市中小学达到优质、均衡、特色发展,高考年年创佳绩,2010年1月,创建成广东省教育强市,2014年12月,被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2015年10月,荣获“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从2009年开始,实施绩效工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实现“两相当”(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工资待遇相当,农村教师与城区教师工资待遇相当),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同时,实行中学高级教师特殊津贴,发放寄宿学校教师管理学生晚自修及晚睡的工作补贴,设立高考奖,不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营造浓厚尊师重教氛围。

面对建设教育现代化的新形势,我市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开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充实全市师资力量。

 

根据广东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赴省内外高等院校现场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4〕365号)和《开平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开委〔2005〕18号)精神,定于3月18日(星期五)组织开平市教育系统高中学校进校园(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现场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开平市教育系统高中学校进校园现场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2016年华师站)》(附件1)

二、应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2015年及之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7年及之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之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本公告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解释。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资料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结束时间及报名地点见附件1中的要求,应聘者可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发送至开平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kpjy2211064@21cn.com;也可到开平市教育局指定的高等院校现场报名

1、已填妥的《开平市教育系统高中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附件2)(样式可从本公告网页下载,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内地居民身份证,如应聘者为社会人员的,还须提供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3、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可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如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如应聘者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经所在院校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开平市教育系统高中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二)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应聘者,开平市教育局人事股将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料复核、领准考证并参加考试,时间:2016年3月18日(周五)。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503课室、505课室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主要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说教材教法、教学基本功、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情况。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及招聘人数确定拟聘对象。

五、确定就业意向

市教育局将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录取对象,在与拟聘人员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双方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录取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通过复查的,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平市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资格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开平市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政府雇员考试。

七、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八、监督管理及其他

1、应聘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开平市人社局0750-2257303。

2、招聘政策咨询由开平市人社局受理。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用人单位及开平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0-2211064,13828053676。

本公告由开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6-3-18附件1:开平市教育系统高中学校进校园现场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2016年华师站).xls

2016-3-18附件2:开平市教育系统高中学校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开平市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