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湖南大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8名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类型及人数
学院辅导员6人;少数民族辅导员1人;学校心理健康与服务中心辅导员1人(下称心理中心辅导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条件和基本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专业要求:(1)学院辅导员、少数民族辅导员专业不限;(2)心理中心辅导员:心理学专业,心理咨询与辅导、临床心理学等研究方向优先。
3.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具有其他学生工作经历。
4.大学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5.少数民族辅导员需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截止2016年6月30日),其他岗位辅导员需应届毕业研究生(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第一、第二学历为高校全日制统招的学生,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8.应聘少数民族辅导员要求籍贯为新疆籍,熟练掌握维语和汉语,具备维语和汉语的听、说、读、写能力。
四、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有意向者,请填写《湖南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和《湖南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若暂未取得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全日制在读证明)、身份证正反面、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档(扫描件)以“学校+姓名+岗位类型”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dfdyzp@163.com)。纸质档材料在参加笔试时提交工作人员。所有材料须内容填写完整、手续完备。每人限申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核
按照选聘人数10倍的比例,共80人,分岗位类型确定笔试入围名单。
3.笔试
笔试内容:分岗位考试和心理测试,岗位考试120分钟,心理测试30分钟。
4.面试
面试分述职和业务能力考察环节。
5.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择优选出拟聘人员8人。然后体检、公示、审批、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通过结果及相应时间安排通过网页http://rsc.hnu.cn公布, 不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将终止其应聘程序。
3.如2016年6月30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将终止聘用程序。
4.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郭少滨 联系电话:(0731)88823561
邮箱:hdfdyzp@163.com
人力资源处:刘展鹤 联系电话:(0731)88822823
附件:
附件2:2016年湖南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汇总表.xlsx
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湖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