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政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行政学院始建于194910月,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

  学院拥有满足教学科研咨询需要的师资队伍,组建有规范化、专业化的公务员培训、企业管理培训、应急管理培训、对外合作培训、国际交流培训和研究生教育团队,以及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社会和文化、应急管理等方向的教研团队。设有山东复旦研究院、行政体制改革研究院、山东县域经济研究院、山东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等研究机构。为扩大开放办学,学院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直有关部门合作,设立了国家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基地、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分社、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复旦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山东省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行政管理软科学研究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及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博士研究生,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涉及专业包括: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农业经济管理、经济学;环境科学;社会学;中国古代文学、文化产业管理;行政管理、应急管理;公共管理等。具体专业及岗位应以《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行政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说明

正式招聘信息已经山东省人社厅审批后向社会发布,报名时间为53日至13日。如有应聘意向,请与山东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以便我们及时沟通联系。

五、待遇

一)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将根据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二)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一经录用,经协商一致,将依据学院人才引进办法享受相应补贴。

(三)博士研究生到岗后,学院按副教授三级岗位兑现工资、津贴,三年后按竞聘所在岗位兑现岗位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13102

电子邮箱:gkzprsc@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行政学院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