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免高奖(秋季学期)申报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教育与高等教育合作协议》,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免高奖(秋季学期)开始报名。具体如下:

一、资助计划与类别

1. 资助计划

该项目分别于每年5月(秋季学期)和9月(冬季学期)遴选。

2016年秋季学期资助计划为本科生8人、硕士研究生36人、博士研究生5人。

2. 资助类别及期限

(1)本科生:36-48个月,学生每年必须修满30学分。

(2)硕士研究生:24个月

(3)博士研究生:36个月

免高奖将于获奖者学业开始后的下一个学期生效,且仅在留学期限内有效。进行预科或预备学习的获奖者,可享受不超过一年的免高奖。

二、资助内容

1. 本科免高奖:缴纳的学费金额与加拿大学生(非魁北克居民)相同。

2. 硕士、博士免高奖:缴纳的学费金额和魁北克省学生相同。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或在外留学人员。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应提交申请材料

1. 魁省教育机构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

2. 《Application form for an exemption from differential tuition fees-Appendix II(免高学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附件)。

五、申报方式

申请人在5月20日前完成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上的报名工作,并在平台上传申请材料。

六、录取时间

确定获奖者的时间一般为2016年7月。

七、对获奖者要求

1. 获得免高奖期间应在魁省进行全日制学习。

2. 出现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违反校规或不准许继续进行本专业学习等情况,则奖学金将被终止。

3. 除申请免高奖进行高一级学位学习外,均不能享受一次以上免高奖。

4. 如变更留学专业或留学单位,需获得中魁双方免高奖负责机构批准,且此变更不能延长留学期限和奖学金期限。如出现未经批准的变更,则奖学金将被终止。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刘佳睿/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2/3951    传真:010-66093945

电子信箱:ca@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附件:《Application form for an exemption from differential tuition fees-Appendix II(免高学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