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定向就业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下简称“双证”)、在校档案等直接交寄给定向单位。近年来,鉴于部分毕业生有自行领取双证的需求,为规范管理,方便广大研究生,特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如申请自取双证,需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请毕业生将证明材料在六月底前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登记保存,七月初凭证明材料到研究生处管理办(分校区)以学院为单位领取相关学生的双证,并按照正常毕业生发证手续及规定派发;
二、毕业生如无需自行领取,或需自取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到学院,则依据有关协议要求,由学院在七月上旬整理档案当天向管理办领取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随档案办理交寄手续。
学院凭证明材料领取证书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