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6年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今年继续使用“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毕业生离校工作一站式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离校系统”)为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生提供在线服务。
离校系统将于6月18日开放离校申请功能,期间汇总各业务部门数据,并于6月24日进行第一次汇总审核。学校就业服务部门、教务处以及各学院将根据离校系统审核情况向毕业生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
各业务部门业务办理及数据提交时间见第三部分,本通知所列各业务部门业务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各部门通知为准。
一、 毕业生使用指南
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登录系统,提交毕业离校申请,查询自己在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以及离校审核情况。
1.通过离校系统网站办理:
1) 系统网址:http://ssp.scnu.edu.cn,登录后进入【就业服务-我要离校】功能;
2) 可以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方式(校园网账号)或者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本地账号(默认为学号、身份证号)登录。
2.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学工系统)微信公众号办理:
1) 公众号:eswiscn(二维码附后)
2) 关注该微信公众号,发送“绑定”登录系统
3) 发送“离校”提出离校申请,并随时查询离校审核结果
3.注意事项:
1) 请毕业生留意个人关键信息是否正确,特别是个人身份信息和院系、专业、年级等信息,如果有误或者不齐,请登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修改,或者与辅导员联系;
2) 如系统提示“非毕业生”或者“无权限操作”等特殊情况,请与辅导员或者系统管理员联系。
二、 学院及相关业务部门
1.学院、业务部门、学生部账号可以登录上述系统汇总查询离校申请、欠费欠物清单等相关数据。
2.各业务部门会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更新系统数据,也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在线审批,实时更新业务数据。
3.到领取毕业生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时间,学院在离校系统【就业服务-汇总报表】功能中打印“离校审批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即可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业务,无须再到各业务部门逐个毕业生加盖公章。
4.除“离校手续办理通知单”盖章及证书领取工作安排有变化外,其它离校工作安排以《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为准。
三、 相关业务部门毕业生离校主要工作业务及时间节点
教务处/研究生处:分批审核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核发毕业证、学位证。
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处:核发报到证。
财务处:学费、住宿费清缴,研究生暂借款冲账。学生需于6月14日前完成清缴和冲账,部门于6月17日提供审核数据。
图书馆:图书催还、欠费及违章处理,研究生十校借阅证归还及毕业及学位论文提交(含电子版、打印版)。欠书欠费情况实时推送至离校系统。
学生处/研究生处:助学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确认,部门于6月20日提供审核数据。
后勤处:水电费收缴及家具清查,延期住宿申请。部门于6月21日提供审核数据。
各学院:注销学生证/研究生证,发送证书之前盖注销章处理;核发证书。
校医院:病历本及医保自动注销处理,毕业生无需办理。
网络中心:学生网络账号、一卡通自动注销处理,毕业生无需办理;离校整体工作协调与网络保障。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