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就业工作安排,结合我校2017年研究生就业工作的具体情况,现需要各学院、所上报本单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的资源信息和生源信息。现提供两份表格的模版(见附件1和2,内含填表说明),请各单位填写完毕后,将两份表格的电子版以学院名字重新命名(如“**学院2017届毕业研究生资源信息表”,学院名称请使用全称)并存放在“***学院2017届毕业生信息”文件夹里发回邮箱: GL0082@163.com。两表的纸质版请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研究生院301管理科(石牌)或大学城研工办(B213室)。
注意:
1.2017届毕业生资源信息表请于2016年9月19日(周一)提交;
2.2017届毕业生生源信息表请于2016年9月22日(周四)提交。
3.关于2017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表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不要漏报往届未毕业而将于2017年毕业的学生。
(2)2017届毕业研究生信息可以由学生本人填写,也可以在研究生系统中下载系统上的学生数据(按表格要求模块删减)给学生本人核对。今年应该毕业,但还不确定今年是否能毕业的学生,先都按毕业状态上报资源和生源信息。
(3)生源所在地为毕业研究生入学华南师范大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
A、若本硕/博连读,中间没有工作过者,其生源所在地为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B、若本硕/博学习期间,有工作过且落户者,其生源所在地为工作时落户所在地。譬如,读博前在广州工作,且落户广州,其生源地为广东省广州市(不能写成广东广州)。如读博前虽在广州工作,但户口没有迁来,仍在“**省**市”,则其生源所在地为“**省**市”。
C、现在在读且迁移户口来华师的研究生,其户口皆为临时户口而不是常驻户口,所以生源所在地按上述两点为准。
(4)关于生源信息表的填报要求和说明详见附件2,因数据导入系统需要,格式已经设好,请勿擅自调整表的格式,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资源信息表.xls(此表于2016年9月19日前提交)
华南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统计表.xls(此表于2016年9月22日前提交)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