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纪念中学面向全国诚聘教师
(2016年11月1日)
广东省中山纪念中学始建于1934年,由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长子孙科秉承其父“谋建设,培人才,为富强根本”的遗愿而创办。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学校就被广东省教育厅定为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1994年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2006、2007年,学校均以全省最高分通过了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初评和复评验收。
学校地处珠三角中心,珠江西岸。纪中以得天独厚的文化底蕴,厚重典雅的校园环境,科学创新的教育理念,务实严谨的育人风格以及连年优秀的教学成绩,为社会肯定,成为享誉海内外的名校。
校园占地85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占69%,各种教学硬件、软件设施完善齐备。学校现有11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500多人,教职工500余人。是一所全寄宿制的完全中学。
学校已陆续招聘了一大批北大、中科大、北师大、中山大学、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南师大、华中师大等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在校工作,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年薪10万以上,学校提供工作房。
纪中因教学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下列教师: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6人、历史2人、信息技术1人、音乐1人(管乐(木管方向为主),具备课堂教学基本素养)、教科室干事1人(信息技术专业)。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二、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院校主要为全国重点院校、部属或省属重点师范院校。
2.在职人员: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②具有高级(正高、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3.本市生源免费师范生。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发送本人电子版简历一份(附照片、本科毕业学校、研究生毕业学校,在职教师附简历、职称、配偶情况、电话等),初审合格者将通知来中山纪念中学面试考核(无通知者恕不接待)。考核通过后在职者办理调动手续,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入职后具有正式编制和干部身份。
简历接收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5日
电子邮箱:1605229036@qq.com
联系电话:(0760)855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