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一)精神,拟开展推荐我校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研究生辅导员、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学校研究生德育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研究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三)从事研究生德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研究生德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四)一线研究生辅导员或专职研究生德育工作者优先。
三、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由申报,填写《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二)。
2.组织推荐: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初审,推荐出一名本单位候选人上报至研究生工作部(处)。
3.组织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专家组对上报材料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
4.名单公示:推荐名单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天。
五、报送材料
1.推荐表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2.个人事迹材料(word文档,限3000字以内),所附图片不超过20张,内容可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工作成果、所获奖励等;
3.个人简介(word文档,限15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先进事迹等;
4.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六、报送要求
1.以上材料应于2016年11月16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其中, “报送材料”的第1、2、3项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第四项只报送电子版。
2.工作邮箱:GL0082@163.com(统一以“姓名+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方式命名)。
附件一:关于评选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附件二: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doc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