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处2017年寒假期间办理各种证明及盖章业务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放寒假的通知》(华师办﹝2017﹞1号),为了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寒假期间除了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研究生处将不再对外办理各种证明及盖章业务。需研究生处出具证明或加盖公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1月20日(星期五)前办理。研究生处将于2月15日(星期三)起恢复办公。

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时知照各位教职工和学生。

 

 

研究生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