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订培养方案及案例教学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接教育硕士教指委通知(附件1),全日制教育硕士需重新进行培养方案的修订。请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附件2)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招生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同时转发由专家组修订的“小学教育”领域的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3)。请各学院于2017414之前把新修订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处(yjshc16@m.scnu.edu.cn.)。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仍按现有培养方案执行。

在修订培养方案的时候,在格式上请各学院注意以下三点:

  1. “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实践教学的实施、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六大方面请完全依照“指导性培养方案”的格式进行书写,不要使用本校的表格形式。在课程设置上则使用本校的表格形式体现(请注意,开课时间请不要使用打“”,而是直接写明第几学期开课)。

  2. “课程设置”方面:(1)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除自设课程外)的名称请完全依照“指导性培养方案”里的名称。(2)专业选修课请标明分类: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3. 培养方案的其它方面,如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的英文名称、必读文献以及课程的教学大纲仍然参加学校的模板和格式。

     

    另转发教指委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4)。具体报名等教指委或负责培训的学校的后续通知。


附件1:

关于公布《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doc

附件3: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小学教育专业领域).docx

附件4:

关于继续组织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培训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