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2017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7]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7届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
3.身体条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达到合格;
4.申请人身份证号本年度未在其他机构申办教师资格证。
二、申请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求
1.教育管理专业的,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具体学科名称,请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取与本专业相应或相对应的科目。
时间 | 内容 |
3月15-29日 | 1.申请人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最好3月25日前)。 2.申请人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整理申请材料。 |
3月30日16点前 |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到学院初审。研究生辅导员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相关内容,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 |
3月31日16点前 | 各学院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研究生培养办 |
4月1 -5日 | 研究生处复审申请材料,并现场确认和公示三天 |
4月6日 | 研究生处报送合格认定材料至教务处 |
6月下旬 | 研究生处提交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未毕业的,教师资格证收回注销) |
6月底或7月初 | 各学院领取和发放教师资格证 |
四、网上报名流程
1.3月21日-29日,进入报名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工作日7:00-24:00开放,周末及节假日不开放),点击上方“资格认定网报”。为避免系统问题和网络拥堵,请尽早申报。
● 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资格种类”:建议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分别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认定机构”:申请中学/中职资格的选广州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的选天河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选华南师范大学。
●“档案号”:不填。
●“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
●“现从事职业”:选择“应届毕业生”。
●“所学专业”:统一在“类别一”下选择;必须与毕业证上专业一致。
● “工作单位”要求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毕业院校”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专业类别”必须选择师范教育类,“学习形式”必须选择全日制。
● 填报网上系统资料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蓝底电子照片,像素要求114(宽)×156(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必须与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一底版。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编号,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编号,这些资料是以后登陆查看、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导致无法登录的,责任自负。
4.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板见附件1)。
5.报名结束后,请务必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6.准备纸质照片4张(须与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其中三张2寸,分别贴在2份《申请表》和1份《体检表》上;1张小1寸,在背面用油性笔写上专业、姓名,贴在《照片粘贴表》(附件5,用A4纸打印)上,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照片必须是经照相馆冲晒的,打印的照片无效。
五、体检
1.由申请人自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就近前往指定医院(见附件4)进行体检。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不服用影响肝功能药物。体检前一天晚上清淡饮食,不参加大型、剧烈体育运动。体检当天不吃早餐,抽完血后可进食早餐并适量多饮水。尿常规要留中段尿,生理期的女学生务必在指引单上注明,有助于尿检结果的判断。要求尽量于3月25日前体检,以免复检耽误申报教师资格。
2.通过体检后,必须由指定医院在“体检医院意见”一栏中,注明“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并加盖医院公章。
六、申请人材料提交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表
完成网报后,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打印说明,设置好打印页面,用A4纸打印《申请表》。再按照附件1的样板图示,用A3纸双面复印一式二份,粘贴照片,本人在内页指定处签名。
2. 其它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在广东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教师资格时须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学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3)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开具);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用A4纸打印);
(5)照片粘贴表(附件5,A4纸打印并用少量双面胶粘贴照片,请勿贴实,以免撕下时损坏)。
(6)《体检表》。
以上第⑴、⑵、⑶项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3. 装订要求
把第2条所列五种材料按⑴至⑸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然后对折2份《申请表》,封面朝上,将订好的材料夹在对折的《申请表》内。
《体检表》单独提交,无须装订。化验单等附件不需提交,请拆开自行留存。
4. 提交时间和地点
上述材料必须在3月30日16:00前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审核,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各学院须于3月31日16:00前报送石牌校区研究生处培养办。
七、学院工作要求
1.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向毕业生转发本通知。
2.学院填写内容和审核要求:
(1)填写每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最后一页的以下栏目: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根据实情填写“良好”或“合格”;
●“身体健康状况”:根据实情填写“合格”;
●“两学课程情况”: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
●“普通话水平”:根据普通话证书等级填写,如“二级乙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无需填写。
注意申请表的封面工作单位处,学院不能加盖公章,由研究生院收齐后再统一加盖公章。
(2)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相关内容,其中:
●“鉴定单位(全称)”和“鉴定单位地址”:以学校的名义填写;
●“(单位)填写人(签名)”: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审核证件原件,由研究生辅导员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4)根据体检情况填写《体检情况一览表》(附件6)。
(5)按第六条的要求检查申请材料的装订顺序。
3.材料整理要求
申请材料须分为两类,“高中/中职”为一类,“初中及小学幼儿园”为另一类,按《申请表》上的报名编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体检情况一览表》放在该类学生的《体检表》最上面夹在一起即可。各学院须于3月31日16:00前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石牌校区研究生处培养办。联系电话:020-85211116。
附件:1.申请表样板
2.思想品德鉴定表
3.体检表(2013新版)
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一览表
5.照片粘贴表
6.体检情况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