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函[2017]6号的有关精神,为了做好我校的学位点申报工作,请有关学院对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进行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具有学位授权点的所有学院须提交本单位《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0),此汇总表将作为学位授权点今后参加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请认真斟酌填写。
二、各申报学院学位授权点在对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的基础上,根据省厅要求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除交《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0)外,须提交以下材料:
1.新增学位点的建设发展规划(新增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应包括未来三年的目标任务、建设举措、质量保障措施以及学校提供的条件支撑等内容,且要有分年度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举措。)
2.《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 6)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7)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8)
3.《广东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9)
以上表格请按要求,务必如实填写,因为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以上表格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重要材料。
三、各学院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四、涉及跨学院的学科,请有关学院协商好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填报工作 。
五、时间安排:
1.6月26日前,各单位的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5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以及对应PDF格式电子版文件(文件名称标识清楚),供资格与上报条件审查使用。会议评审所需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邮箱:yjshc15@scnu.edu.cn
已报的,请根据省厅要求进行核查,有修改的须重新填报补报
2.7月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条件、意见与建议,申报学院学位点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订、报送等。
3.7月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定新增学位点上报事宜。
4.7月8—12日学校公示。
5.7月2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5211118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 核工作的通知》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 核工作的通知》
4. 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
5.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6.《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7.《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8.《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9.《广东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10.《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所有附件请到研究处网页→ 学科导师→资料下载区下载。
校学位办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