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学习和品行的重要记录,对研究生在学期间档案进行管理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我校研究生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近期将对2017级新生档案开展复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911—15日(石牌校区)

              914—20日(大学城校区)

二、工作内容:

1.核查新生入学前档案各类资料归档的情况,如有伪造档案材料嫌疑请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管理办。

2.清点登记档案未调入新生名单。并于学院核查结束次日将缺档名单整理报管理办。(如学生档案材料中只有党员材料,视为缺档)

3.提取新生预备党员材料等。

4.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负责后续档案追交工作,通知缺档学生于1020日之前将档案调入学校。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由研究生辅导员带队到场核查。如不及时核查档案将影响学生各类奖助金等的发放。

2.学生不能接触本人档案。查阅档案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等。

3.各学院务必于11日(石牌)或14日(大学城)之前致电研究生处管理办预约复查档案时间。

预约电话:

          石牌校区:85211117

          大学城校区:39310082

 

研究生处  

2017年9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