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选拔培养优秀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根据莆田实际,面向国内“双一流”高校(重点是原“985”“211”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下同)和境外著名大学(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100名的境外大学)招聘一批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的优秀毕业生)来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的单位共有58家,招聘岗位263个,计划聘用人数758名,其中:①干部储备人才16名;②事业单位专技人才18名;③教师190名;④卫技人才121名;⑤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44名;⑥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369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应届和近五年内毕业(取得相应学位时间晚于2013年1月1日,且未在莆田市区域内工作过)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往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3.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4.承诺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6.用人需求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1.工作岗位。①干部储备人才。前1年在机关事业单位试岗,之后2年选派到乡镇(街道)基层和项目一线挂职锻炼。②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教师、卫技人才。直接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岗位工作。③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引进到国有企业的,前2年先聘为市管国有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人员,选派到专业对口的子公司或重点项目建设一线挂职锻炼。④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按岗位定岗定人。
2.职务安排。①干部储备人才。试岗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硕士按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安排,博士按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安排。挂职锻炼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分批次调任到市、县区(管委会)或乡镇(街道)机关单位,硕士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博士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转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②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教师、卫技人才。将引进的高校博士优秀毕业生作为事业单位重点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给予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职数。③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工作2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转入市管国有企业任职,并正式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④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按企业相关要求,定岗定人。
考核不合格者,就地解聘。
3.职称、薪酬安排。①硕士、博士试用期满直接确认为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工作满2年且达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的,硕士直接确认为中级职称、博士推荐申报高级职称。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前2年工资待遇,硕士按市管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基本薪酬发放,博士按市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基本薪酬发放(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质证书的,另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证书补助)。2年期满经正式入职后,薪酬待遇按企业同类高管人员标准执行。③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按企业约定的待遇执行。
4.补助。引进5年内,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双一流”高校硕士、博士分别给予40.8万元、66万元补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800元、1000元,安家费36万元、60万元)。教育部直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享受非“双一流”博士研究生补助政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教师和全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20位(以《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为准)卫技专业的硕士、博士除同等享受“双一流”高校人才待遇外,引进5年后,具有正常履职能力,并继续留在我市累计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硕士、博士再给予安家费10万元、40万元,两项合计分别为50.8万元、106万元;土建、规划、交通、电子信息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干部储备人才)参照教师、卫技人才补助标准。非“双一流”高校硕士、博士分别给予14.8万元、36万元补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800元、1000元,安家费10万元、30万元)。
未尽事宜由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具体事项请参看莆田市委组织部网站
(http://www.ptzzb.gov.cn/tzgg/20171028/974300001.shtml)。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人社局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