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现场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东北、西南、华中、华南等地区高校直接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详情请查看:http://www.qionghai.gov.cn/)。

二、招聘范围

面向东北、西南、华中、华南等地区高校直接招聘2015-2018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硕士毕业生,毕业年限可适当放宽,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到东北、西南、华中、华南等地区高校进行面试考核的“直通车”方式进行招聘。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用人单位事业编满编时,经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同意,采取核定过渡编制方式先调放,待单位自然减员时冲销过渡编制。

(二)聘用人员享受安家补助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等额发放安家补助费(共30万元,每年3万元)。

(三)聘用人员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1、聘用人员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可优先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聘用人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后,如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资格按照《琼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重新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应腾退住房。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优先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聘用人员如在我市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凭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市人才办申请,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一次性拨付安家补助费;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的聘用人员如在我市工作未满10年,所购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将折价收回或按年度计算缴还安家补助费。

(四)在乡镇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其住房原则上从单位原有周转房中优先安排解决。

(五)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六、报名及面试考核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hai.gov.cn/)查询并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对应招聘岗位的考核组电子邮箱,面试时再提交原件进行审核。推荐应聘者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是否应届毕业生的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可推迟至8月1日前再提交,未能按期提交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2)本人获奖证书、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或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

(3)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三)报名及面试考核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从发布公告即日起即可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11月2日;现场报名前举行现场宣讲会,内容包括琼海市人才政策和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结束后随机进行现场报名。面试时间由考核组通知为准。

现场宣讲会时间:11月16日9:00-10:00

现场宣讲会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505

咨询电话:18976900039(张晓盼)、13876223138(林诗兴)

          62835439(琼海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Lsx88866@163.com447093422@qq.com

(四)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撰写说课稿,按照报名顺序依次进行说课答辩。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海南省琼海市2017年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