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2017年专项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特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原则上要求具有国内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具有海外院校(指“城市合伙人”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毕业时间应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35岁(1982年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40岁(1977年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待遇

(一)对引进的国内外博士(后),学校将给予以下政策优惠:

1.办理国家事业单位入编等相关手续,协助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2.提供人才周转房;

3.博士提供不低于10万元安家费,博士后提供不低于15万元安家费;

4.设立博士(后)专项科研基金,由引进博士(后)提出立项申请,学校遴选审批后安排5-20万元的科研基金;

5.具有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的,安排配套经费;

6.支持博士(后)申报武汉市政府博士生资助经费。

(二)取得突出科研成果另行奖励;

(三)特殊人才待遇面议。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11月份,通过武汉商学院官网、原211工程985工程”院校等相关院校校园网站统一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7 12 月5日900  12月10 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进行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能应聘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由武汉商学院组织,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审查通过。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712 月 5 日90012月 10 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职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 12 月 10日12:00以前,可以自由应聘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在201712 月 5 日12:00 12 月10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除博士岗位外,其他岗位审核通过及缴费人数须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缴费结束后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712 月14 日12:00 12 月16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无法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为2017 12 月  16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在武汉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除博士岗位外,其他岗位须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

(四)面试

1.面试要求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办理免笔试手续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面试指标。面试由武汉商学院统一组织,在武汉商学院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武汉商学院官网另行通知)。面试前,武汉商学院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武汉商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学生证、身份证、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硕连读的提供院系证明)、职称证、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免笔试手续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可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并及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说(讲)课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讲)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提问占面试总成绩的40%。考官小组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7名考官组成,其中校外考官4名、校内考官3名。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12月下旬由武汉商学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选中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职位计划。

12月下旬武汉商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武汉商学院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12月下旬统一在武汉商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一)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2639495

(二)武汉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商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27-84791343

联系人:满老师  手机:18942909343

熊老师  手机:15871785803

    箱:whsyrsc@126.com

单位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 

    编:430056                

本单位近期将进行宣讲,

宣讲时间:2017年12月7日(周四)上午9:00-11:30

宣讲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505室

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1:武汉商学院2017年专项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11.10.xlsx

附件2:“城市合伙人”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xls

附件3:武汉商学院2017年专项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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