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是对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军队干部进行党性、党史和党风教育的国家级干部培训院校。学院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学院所在省党委协助管理,实行院务委员会领导体制,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任学院院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兼任学院第一副院长,院务委员会工作由常务副院长主持。
中央对学院提出的办学要求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中央赋予学院的功能定位是:把学院建设成为面向全国的革命传统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基地,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本领的熔炉,开展国际培训交流合作的窗口;建设成为领导干部党性、党史和党风教育的品牌院校。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设一支“安、专、迷”教学科研队伍,拟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教学科研队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待遇和程序
(一)引进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2、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建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与学院功能定位相关的人文社科专业。
3、应届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者45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者5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引进待遇
1、直接接收或调入,享受学院正式在编教学科研人员的各项待遇。
2、享受学院规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3、提供完善的生活保障条件。
4、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和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应聘博士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需附半身照和全身照),将信息表、个人简历以及各个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主要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资料等(以上材料请提供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学院人力资源部师资处。
2、资格审查:按照引进要求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3、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教学科研水平和业务能力面试。
4、体检: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
5、考察:对通过体检人员,在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6、接收或调入:对确定引进人员按程序办理接收或调入手续。
二、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40号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师资处
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
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0911-2196711(Fax)2196715
电子邮箱:szc@celay.org.cn,邮件标题统一为:应聘+专业方向+高校人才网,如:应聘+公共管理+高校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