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现将有关2018年夏季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籍表整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登记和审核毕业班学生成绩,并将修够规定学分学生的成绩单电子版于3月20日之前发到173815915@qq.com。
2.请督促毕业班欠费同学务必于3月15日早8点至3月20日晚10点,登陆华师收费服务系统http://pay.scnu.edu.cn/缴清费用,否则无法进行毕业申请和论文答辩。
3.请下载、填写附件中《2018年夏季拟毕业学生名单及欠费统计表》,纸制版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303室马老师处,电子版与成绩单电子版一起于3月20日之前发到173815915@qq.com,毕业生中属于港澳台、留学生、硕博连读、仅进行毕业答辩等情况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按拟毕业学生名单,对学生的成绩、缴费、开题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才会被设置为毕业状态。只有设置为毕业状态的学生,学院才能将其数据导入“学位申请管理”系统中,学生才能进行接下来的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环节。
4. 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院还请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数据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jshc16@scnu.edu.cn,纸制版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303室吕老师处。
5.请告知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并按《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要求,于3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6.请告知本学期未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延期毕业到期的研究生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延期毕业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30日。延期毕业申请表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研究生院审批。逾期不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学生将清退学籍。
7.请各学院在研究生院审核完电子版成绩单之后,再整理学籍材料。自本年度开始,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不再收取毕业生学籍材料。学籍材料请各学院在整理毕业生材料时,按实际毕业学生名单,自行带往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归入学生个人档案。请各学院务必按要求整理学籍材料,如有错漏,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整理要求如下:
(1)学籍表上学生各项信息如导师、培养层次等须填写完整,照片处需加盖学院公章,公章应清晰,毕业日期请填2018年7月1日;
(2)成绩单教务员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装订在相应学生学籍表背面;
(3)博士、硕士材料分列,并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号排序。
附件:
5.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doc
6.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程序及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doc
7.关于2018年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学籍表整理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