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第42号令)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14人,其中2人为国际学生辅导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要求为全日制优秀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985、211、国家一流建设大学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优先。应聘者须在2018年7月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二)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2.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 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德才兼备,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友善,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及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4. 熟悉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6.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校级或院系级学生干部,并获得过省、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和奖励。985和国家一流建设大学及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应聘国际学生辅导员的外语专业毕业生或具有海外教育背景毕业生,除上述学生干部经历外,要求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表彰和奖励。

8. 硕士研究生在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国际学生辅导员要求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9. 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10. 应聘国际学生辅导员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熟悉国际学生特点和工作规律,具有良好的跨文化交流和外语沟通能力,有外语专业背景或海外教育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将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证明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连同《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以及个人详细简历(简历须提供近期全身照片1张)等应聘材料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gxnugkz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和面试时再核验原件。应聘材料须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2018年3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国际学生辅导员加试国际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基本知识。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结构比例要求(性别、学缘、学科背景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 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或国际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测试等。

(四)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的情况,按招聘岗位1:2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由基层用人单位考核小组进行考察。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学生工作部(处)和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或在招聘过程中,因人事变动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增加,可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315

(二)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人事处:0773—5843267;学生工作部(处):0773—5816572

(四)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73-5843237

 

详见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人事处

            广西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