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华师﹝2015﹞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于2018年3—6月开展公共管理硕士和体育硕士的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具体要求请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和相关文件执行。

   二、专业学位授权点需参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结合

“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撰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所涉及的统计时间、统计数据等均须按《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的编写说明来制定与填写。

三、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专家组对XX学位授权点的评价意见》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校学位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jshc15@scn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5211118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

2 《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

   3.《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4.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

   5. 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6.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7. 专家组对XX学位授权点的评价意见

     

     所有附件请到“研究生院网页→ 学科导师→资料下载区→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材料”下载。

                              

  校学位办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