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我校增列了社会工作、出版、国际商务、会计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了规范学位管理工作和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请新增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单位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条例》(学位〔2014〕39号文)和教指委有关要求及专业学位特点,制定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条例。
标题:华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年修订)》(华师〔2014〕80号),以及各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制定本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标题:华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以上材料,请于4月16日前纸质(须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一份和电子文档报我处学位办。
联系人:陈梦如 吴 芸 电 话:85211118
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