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研函〔2018〕3号)要求,现对我校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工作做如下补充安排,请学院积极配合落实:
一、各学院评选过程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学院推荐名单须经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查、研究确定。要求对学生学术成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核查。同时还需考核被推荐人的政治思想和学术道德水平。并填写审查意见表(附件1)。
二、因部分人员工作变动,近期拟对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机构的名称及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称拟定为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助评审机构。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助评审委员会名单,并重新报送名单,于5月10日前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309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hc12@scnu.edu.cn
三、学校召开研究生优秀奖助评审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查、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教育厅。
研 究 生 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