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我校研究生全英文课程 建设工作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国际化进程,2018年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的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要求

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面向全校所有非语言类课程。专业学位课和已开展英文教学实践的专业课优先资助。

要求每个学院原则上至少开设一门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尽量按一级学科有序设置。进入学校“一流学科”建设的学科必须开设2门以上。

全英文课程需全程使用英文教学,可使用引进英文原版教材、教参、讲义或自编全英文讲义,有完整的(非简明)全英文教学大纲,制作并使用全英文课件,考试或考查采用全英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英文答题。在教学过程中应安排一定量的英文作业、讨论和辅导,逐步提高学生适应全英文教学的能力。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既可以是校内在岗教师(含学校聘用、年薪制的外籍专家),也可以聘用外籍教师或专家。鼓励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立项。

本校在岗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外授予学位或有一年及以上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有良好的教学基础,且具有用全英文授课的能力。

聘用外籍教师或专家作为主讲教师的,必须同时配备本校在岗教师作课程的校内责任人,并全程协助课程教学及教学资料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授课时间可灵活多样,除在正常的教学周内每周进行讲授外,可在教学周内集中一段时间授课,也可利用周末、寒暑假进行授课。

三、经费资助

立项的课程建设经费为6万元/门,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经费分2次下拨,第一次下拨3万元/门作为项目启动经费,按照课程门数发放到学院,经费的具体使用遵照我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两年内为研究生进行全英文授课的时长不少于两学期。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必修课不得少于12天,选修课不得少于10天。

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下拨余下3万元,作为完成全英文课程建设工作奖励。

四、课程建设管理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完成后,该全英文课程即作为我校全英文课程库常规课程,根据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安排实施。

五、申报办法

1.各培养单位请于7月9日前把确定可以开设的全英文课程基本信息表(附件1)1份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yjshc16@m.scnu.edu.cn。

2.申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并把最终确定开设的全英文课程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于9月7日前交至石牌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303室审批。递交的申报表信息须与“全英文课程基本信息表”一致。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yjshc16@m.scnu.edu.cn。

如有问题,请联系:吕老师,电话:85211116。

附件:1.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基本信息表.xlsx

          2.华南师范大学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