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对2017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8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也一并开展。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
1. 验收范围:
2017年研究生创新计划立项项目。
2. 验收方式:
各学院研工办将本学院项目中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培养办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下拨后期资助经费,并颁发结题证书。
3. 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该项工作,按时收齐本学院研究生承担项目的结题报告(附件2)纸制版及电子版。
(2)达不到结题要求的,一律不再延期。
(3)需提交材料清单:结项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表内学生顺序请按立项发文时顺序(附件2)排列;学生结题报告(附件3)一式1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和获奖等)复印件一份(学院核查人员签名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以上纸制材料请交研究生培养办,同时请将结项汇总表以及学生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173815915@qq.com。(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二、新项目申请
1. 申请人资格: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 申报名额:各单位按在读学生数(除去毕业班人数)2%的比例申报;每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资助一次.
3. 申报程序:申请研究生请先仔细阅读《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附件4),然后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填写完毕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比例择优推荐。
4. 需提交材料清单: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申请书》(附件5)一式2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证明)复印件一份(学院核查人员签名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以上纸制材料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请将立项汇总表以及学生申请书电子版发送173815915@qq.com。(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具体办公地址:华南数学应用与交叉研究生中心104室(靠近华师正门),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5。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xls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doc
附件5: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研究生处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