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黄裕生教授莅临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学

 撰稿:南小宝    审稿:余晓玲老师

2018年12月16日下午,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黄裕生教授应邀莅临政治与行政学院作了题为“自由意志如何成为万法之源——从奥古斯丁到康德”的讲座,政行学院150余名师生聆听了本场讲座。讲座由政行学院副院长陈世放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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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黄教授从西方思想史说起,他认为希腊的民主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民主,希腊民主背后并没有原则。他给大家区分了“right”和“power”两个词,认为现代人的民主是建立在普遍意义上的民主,而且背后有“right”即权力原则作为支撑。比如就像宪法承认基本的自由原则的适当性一样,这些公理是被哲学所证明过的,是合理的。那么这些理念是从哪里来的?自由意志是如何成为万法之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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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自由意志的渊源时,黄教授认为人的真正本质在于人有自由意志,只可惜古希腊人还没有发现。到了古罗马,奥古斯丁才将一切事物都放在历史中理解,当他把历史作为理解世界的维度,并且把整个世界放到历史中去考察时,他发现了自由意志。从此,他也被后世推崇为西方思想史上自由哲学的代表。中世纪的神学认为虽然上帝创造了人类,但是人类可以将上帝给的自由意志完全运用在自己的权能之下。而自由意志如果没有外在的东西来引导,人们必然干坏事,当初夏娃和亚当偷吃禁果就是滥用了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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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教授认为卢梭将自由意志上升为普遍意志,即公意。但基于这种意志下的共同体更多的是指一种道德共同体,而不是社会政治意义上的共同体。万法的源泉来源于普遍意志,人们可以在共同体中自由的生活。契约的前提是有普遍意志,有契约才有法律。要使普遍意志成为法的源泉且不相矛盾,只有到康德那里才确定起来,自我立法的意志就是自由意志,并且这个自由意志并不是为所欲为的。

讲座吸引了校内外的广大师生,黄教授在讲座结束之后和老师和同学们进行深入地讨论。本次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