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研究生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拟开展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专职研究生辅导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支部)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支部)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二)从事研究生德育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研究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三)从事研究生德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研究生德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四)一线研究生辅导员或专职研究生德育工作者优先。
三、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由申报,填写《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
2.组织推荐: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初审,推荐出一名本单位候选人上报至研究生工作部(处)。
3.组织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专家组对上报材料评审确定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
4.名单公示:推荐名单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天。
五、报送材料
1.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研究生工作部门盖章;
2.个人事迹材料(word文档,限3000字以内),所附图片不超过10张,内容可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工作成果、所获奖励等;
3.个人简介(word文档,限30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先进事迹等;
4.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5.汇总表(附件2)。
六、报送要求
1.以上材料应于2019年3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其中,“报送材料”的第1、2、3项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第四、五项只报送电子版。
2.工作邮箱:yjsgl@scnu.edu.cn(统一以“姓名+2018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方式命名)。
附件1:“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