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助教的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7级、2018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申请助管的对象为我校正式学籍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校暂设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639人,按学院规模进行名额分配(附件1),各学院根据教学、管理实际工作需求设置具体助教、助管岗位。助教主要承担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本科生课外课题指导等辅助教学工作。助管主要协助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助教岗位要在相关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听课、辅导答疑、上实验(习)课、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导学生课外课题、辅助教学实习、收集整理教学资料、了解教学信息等各项任务。硕士研究生只能助教本科生课程,博士研究生可以助教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
助管应在聘用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办公室,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协助做好日常事务、实验设备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3.身心健康,学有余力,工作时间有保证;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自身特点,经导师同意,向设岗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1》(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2》(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4)。
助教、助管聘任期为一学期,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三助”岗位。
(三)岗位聘任
招聘工作以设岗院(所)为单位组织实施,各院(所)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和管理情况设置具体助教、助管岗位,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并将聘任结果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助教公示要注明助教课程、年级、学生人数、任课老师的基本情况,助管公示要注明服务的办公室,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1》(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2》(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附件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管情况汇总表》(附件6)由助管领导签字盖章,于3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石牌校区:华南数学应用与交叉研究中心105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9310082),并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附件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管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到发送到GL0082@163.com的邮箱,经“三助”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聘任上岗。
四、助教津贴
助教、助管岗位津贴为800元/月,各学院于当月12日前将助教岗位津贴发放表(附件8)发送到GL0082@163.com的邮箱,经审核后发放至研究生银行账户。
五、管理与考核
学校“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助教、助管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各学院(所)根据本学院教学、管理特点,制定详细的助教培训计划,在助教上岗前给予一定培训,并加强管理。
每学期末,各学院须对助教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附件7)。各单位审核并汇总考核结果交研究生工作部,由“三助”领导小组审核后对于表现优秀的助教、助管给予表彰。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助教、助管岗位名额分配表》
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1》
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登记表2》
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位聘任登记表》
5.《华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
6.《华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管情况汇总表》
7.《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8.《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8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助管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doc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助教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