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时代中国研究生奖助(教)基金 ”评定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时代中国研究生奖助(教)基金 ”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时代中国公益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时代中国研究生奖助(教)基金”,为规范该基金的管理,特制订本评定办法。 

一、 奖项设置

  (一)时代中国“自强助学金”

(二)时代中国“创新创业奖”

  (三)时代中国“社会服务菁英奖”

  (四)时代中国“立德树人奖” 

二、评奖对象

  (一)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可参评“自强助学金”、“创新创业奖”和“社会服务菁英奖”。

  (二)研究生导师、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在岗教师可参评“立德树人奖”。

三、评奖条件

  (一)时代中国“自强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申请须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本人系烈士子女、孤儿或由社会福利院抚养,虽有少量遗产或亲友资助、抚养,但生活仍然比较困难者;

 2)父母双亲中有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3)属于单亲家庭,抚养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4)父母双亲中有一方下岗失业,另一方收入较低者;

 5)家庭被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列为贫困户者;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者;

 7)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者。

 申请者须有家庭所在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3.经济上努力自立,勤俭节约,生活俭朴,没有铺张浪费或有不良消费习惯。

 4.学习勤奋努力,没有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二)时代中国“创新创业奖”

用于激励研究生创新创业,申请须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个人或团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申报项目有创新性,有现实意义,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意义。

3.参加当年度 “时代中国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三)时代中国“社会服务菁英奖”

 用于奖励研究生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申请须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及支教等无偿奉献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

 3.参评年度在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中获得标兵荣誉称号。

   (四)时代中国“立德树人奖”

 用于奖励在研究生培养和教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和深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申请须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3.关爱研究生成长成才,深受广大研究生好评。

 4.参评年度获得“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先进个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各类奖项)和校内“我最喜爱的导师”、“我最喜爱的公共课老师”、“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四、评奖程序

(一)“自强助学金”、“创新创业奖”、“社会服务菁英奖”、“立德树人奖”等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各奖项依据对应通知进行评选或认定。

(二)所有受助人、获奖人入围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时代中国公益基金会审核备案。

五、奖励标准

  (一)时代中国“自强助学金”:每生3000元。

  (二)时代中国“创新创业奖”:创新组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 3000元;创业组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0000 元,三等奖 5000元。

  (三)时代中国“社会服务菁英奖”:每生2000元。

  (四)时代中国“立德树人奖”:每人3000元。

六、附则

 (一)对于在评奖过程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撤销奖励、收回资金。

(二)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