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接上级部门通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开始启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9届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且本科期间没有获得该专项补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且本科期间没有获得该专项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个人申请。各学院(所)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学生填写《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的《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复印件;学生残疾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2)学院填写汇总表《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3月29日下午下班前,学院统一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石牌校区:数学交叉与应用中心105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0082@163.com。
2、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逐人把关,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信息录入。公示无异议的,在4月10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到广东省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接受省人保厅审核。
4、补贴发放。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将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内(学校默认的华师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具体时间以人保厅专项资金下拨时间为准。
四、其他
详情请咨询研究生工作部管理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85211117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