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校设立了“华南师范大学曾永裕奖学基金”。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曾永裕奖学金”的评奖工作,现将有关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脱产学习)2019届毕业研究生(延期毕业除外)。
二、评奖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含外语),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等成绩。
1.对于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本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最新版的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
2.对于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可以省级以上奖励代替,即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1项以上。
3.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实践创新上有所建树,获得发明专利、经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或科研成果转化、获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
(四)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2. 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
3.志愿到西部地区基层一线工作或在读期间贫困地区支教经历。
(五)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申请:
1.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行为者;
2.存在学术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者
3.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或重修记录者;
4.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奖名额
曾永裕奖学金共设名额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推荐时应考虑在读博士生、硕士生两者的比例。
四、评奖程序
(一)3月11日前,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向各学院提交:
1.曾永裕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2.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注:申报者的论文成果必须已正式发表,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清样无效);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张大小。学院负责查验支撑材料(论文、刊物、获奖证书等)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验证意见:“与原件相符”并落款;申报者提交的论文及刊物原件、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查验,学院只需将其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
3.华南师范大学百名优秀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附件4,纸质文本一式1份,电子版1份。)
4.以我与华师的故事为主题,撰写300字以内短文。可书写个人对母校师友感恩之情、毕业感悟、座右铭、青春印记等内容。(撰写范本参见附件5,纸质文本(Word文档)一式1份,电子版1份。)。
5.个人近期生活照(电子版1张。注: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注:每份资料以“学院+姓名”命名;后3项填报材料用于制作“百优墙”,填写尽量简明扼要,奖项事迹等按成果重要程度排序。
(二)3月11日-19日,各学院根据评奖基本条件和评奖名额对本学院的曾永裕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
(三)3月22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评奖名单及申报材料(附件2-4)纸质版报研究生院管理办,电子版发至yjshc12@scnu.edu.cn。
(四)3月底-4月中旬,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评奖名单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
每位获得“曾永裕奖学金”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并发给奖学金人民币600元。
附件1:2018-2019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曾永裕奖学金分配名额.docx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