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专业指导组及有关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9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遵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及规章制度均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工作栏“规章制度”和“资料下载”下载。请务必查看,并遵照执行。
二、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学位申请工作,各学院在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时,请认真审查学位申请人员的缴费情况。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指定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年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等),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才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办和进行系统内操作。
四、 从2019年夏季学位申请开始,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的论文才能进入送审程序。检测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的重复率合格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各分委员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制定详细的检测办法。请各分委员会严抓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并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论文选题、论文内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五、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华师党委[2014]4号)要求实施操作,按要求申请定密、定级,报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注:内部论文不属于涉密论文,送审程序和普通论文一样,仅在学生离校提交论文给校图书馆时,可以向图书馆提出申请并在一定年限内不予公开)。
六、各专业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本通知基础上制定有关细则,及早向有关单位及申请者公布。
七、答辩后的学位论文定稿,学位申请人员除按要求提交给学院研工办外,还需自行提交给校图书馆(含纸版和电子版,提交完成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进入校图书馆主页点击学位论文提交进行提交,请仔细查看提交相关详细说明,查看后如仍有问题,可向校图书馆咨询,咨询电话:020-85214543-876 联系人:林老师 E-mail:libszzy3@scnu.edu.cn。
注:纸版学位论文书脊位置需要有:论文题目,姓名,年份等信息,如博士论文对应打上: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姓名,2019年夏季,硕士论文对应打上: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姓名,2019年夏季。
学生自行提交给图书馆的学位论文(含电子版)将用于学校图书档案建设及相关部门学位论文抽检,提交给学院研工办的学位论文将最终提交给学校档案馆以及教育部学位中心、省学位办官方指定的学位论文信息采集机构(用于学位论文抽检),请确保所提交论文为同一最终版本。
八、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位申请相关通知的发布、传达工作。由于学位申请人员较多,请各位老师、同学严格按照学位办《2019年夏季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安排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希各周知。
校学位办
2019年3月6日
附: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夏季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对 象 | 步 骤 | 具体工作内容 |
3月25日前 | 研究生/ 导师 | 提出学位申请, 提交科研成果、学位论文 | 向学院研工办提出毕业及学位申请。注: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不需要向学位办提出申请,但需要提交延期答辩申请表给学位办。 其中博士研究生向学院研工办提交: 1.博士学位申请审核表(含纸版和电子word版,以姓名加学号命名); 2.博士就读期间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成果复印件上请划出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时间等信息,注明成果级别信息,由导师审核签字,SCI,SSCI、A&HCI、EI,ISTP、ISSHP等收录的,请提交收录证明(学校图书馆可以开具)。 3.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
3月27日前 | 学院
| 审核学位申请人员条件及名单,审核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学位论文送审材料 | 1.审核学位申请人员(同时申请毕业和学位学生)申请条件:申请年限、学位课程成绩、科研成果要求等等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是否完成缴费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毕业申请人员名单(已经毕业仅申请学位学生,审核上述条件后,直接向学位办提出申请,但请和学位备注说明)。 2.审核博士生学位申请审核表(按照模板及填写要求审核)、科研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学生,复印件审核后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审核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 |
3月29日前 | 研究生院 培养办 | 审核毕业申请人员名单 | 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学院毕业申请人员名单,通过人员在系统内设置为毕业状态。 |
4月2日前 | 学院 | 系统内复核并初始化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1.系统中初始化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根据设置选择的条件范围,点击初始化后,系统中处于毕业状态学生会自动同步进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删除名单中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往届已经毕业现申请学位的学生,需在系统学籍信息里面设置学生为注册状态后会自动同步过来)。 2.向学位办提交: (1)博士生学位申请审核表(纸版、电子版)、科研成果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电子PDF版,以学号命名;隐去个人及导师姓名;删除文后感谢辞);电子版审核表请发送到yangjs12@m.scnu.edu.cn邮箱; (2)学院学位申请人员情况说明(纸版),含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根据学位办模板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学位办根据申请人员名单及情况说明发放论文封皮等答辩材料。(大学城联系吴军青老师。电话:39310084) 学位申请人员情况说明,请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单位填写,包含全部学术型和专业型学生情况;有专业硕士学位申请学生的单位请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给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3)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由系统内导出,与系统内一致,不得手动增减数据,如有增减,请注明) 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学博、专博、学硕、同等学力四种类型请发送到yangjs12@m.scnu.edu.cn邮箱;专硕请发送到2808238@qq.com邮箱。 |
5月20日前完成 | 学院/ 学位办 | 学位论文送审 | 1、送审前: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2、学位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安排评审 博士学位论文:学位办安排评审 |
6月10日前完成 | 研究生/ 导师 | 提出答辩申请 | 1.根据送审结果,系统内填写提交答辩申请; 2.系统内填写提交学位上报采集信息; 3.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材料提交说明)。 |
学院 | 答辩安排 | 1.审核答辩申请(硕士由学院直接审核,博士学院审核后还需学位办确认); 2.组织安排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组织安排要求详见学位细则) 3.完成系统上答辩信息录入。 | |
学院 | 审核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1.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2.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会召开要求详见学位细则); 3.完成系统内分委会讨论管理模块信息填写操作; 4.向学位办提交: 1、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情况报告1份(含全部学生,根据学位办模板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及主席签字,有专硕的提交一份复印件给专业学位办); 2、建议授予学位汇总表一份(由系统内导出,与系统内一致,不得增减,加盖单位公章,学博、专博、学硕、同等学力)、(专硕提交专业学位办) 3、纸版博士学位论文:1份; 4、学位信息采集表1份 ;(专硕提交给专业学位办) 5、港澳台生、留学生的学位申请书复印件:1份。(专硕提交给专业学位办) 提交给学位办材料请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序,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对应的序号。 | |
6月下旬 | 学位办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制发学位证书 | 1.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2.制发学位证书及学位授予决议。 |
7月15日前 | 学院 | 发放学位证书,整理移交档案 | 1.发放学位证书给学生 2.整理、移交学位档案材料给档案馆。 |
学位办 | 整理、上报、移交学位数据及材料 | 1.学位数据审核上报; 2.学位论文采集整理移交; 3.学位授予材料整理移交。 |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材料(20190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