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活动。
为积极响应,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截至时间
2019年4月9日
二、推荐对象及名额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请各学院(所)推选不超过一名最优秀的研究生进行参评。
三、推荐要求
1. 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4. 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推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要求自主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至本学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本院自主报名的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进行遴选,并最终推选出一名候选人,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组织评选。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家意见最终推选出一名校级对象呈报广东省进行参评。
4.结果公示。年度人物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申报要求
1.各候选人材料经各学院审核将报名表纸质版(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不加盖公章,一份加盖学院公章)4月9日15:00前送至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华南数学应用与交叉研究中心105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0-85211117。
电子版材料(1.word报名表、2.事迹材料、3.参选人照片)在4月9日15:00前报送至邮箱yjsgl@scnu.edu.cn(统一以“姓名+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方式命名)。
2.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 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标题统一为:学校-姓名-事迹类型(附件1)。例如:华南师范大学-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六、奖项设置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则上评选“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若干名。并择优推荐3名“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七、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刘老师 020-85211117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