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函〔2019〕3号)精神,201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报送、档案转递将按照新规定和办法执行,为更好落实广东省2019年毕业生相关政策,做好档案转递工作,我院将开展2019届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工作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9:00
地点:智慧课室503室(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南楼)
参加人员: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及兼职辅导员
档案转递工作事关研究生就业及今后的发展,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组织毕业班辅导员及兼职辅导员准时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
联系人:刘宇翔老师,电话:39310082。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