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粤学位办〔2019〕23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新一届委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学位类别
我校可推荐教育、工程和工商管理3个教指委新一届委员。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指委我校可推荐1名委员人选。
三、推荐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履职尽责,谨遵学术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有责任心和使命感,能按时完成教指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一般应为相关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家,并具有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经历。
3.组织协调能力强,愿意并确保有足够时间精力承担教指委的相关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四、材料报送事宜
请填写《________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人选推荐表》(附件2)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6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wangjian@scnu.edu.cn。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020-85211116。